*** 2021年起將陸續制作更多有關香港礦場歷史的研究,並將重新制作粗疏的記事,以提高內容品質。預計需時五年 ***

2018年9月9日星期日

屯門(乾山)青山鎢礦場資料--Mining Lot No 12

**此篇內容並不完全正確,為有待重制,需補充或有錯處的篇章,將於2021年起重新發佈**

此篇由專業歷史研究組織-The Industrial History of Hong Kong Group-所作,有關屯門(乾山)青山鎢礦場資料的篇章,此篇章的內容依然十分詳盡。

我亦在早前進行了初探,有興趣者可到另一新篇章《屯門(乾山)青山鎢礦場--初探記》查看
以下為經我翻譯的文章,希望大家細閱,可了解更多背後有關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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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mon Mellor:港英殖民地政府非常希望在青山開發一座現代化的礦山以提取黑鎢礦或鎢礦石,但在出現非法採礦、經歷了一些失敗的嘗試之後,期望並沒有被實現。 第12號採礦地段最終被交回政府,而該地區最後遂漸被廈村/青山靶場吞沒。
  • 早期工作
青山礦場於1918年首次被記錄在新界報告中,提及了「因對金屬的需求導致了大量勘探,有兩個新的鎢礦開採,一個位於城門附近南區的交界處(針山鎢礦場),還有一個靠近青山“。 很可能是當地農民先在溪流中發現了礦脈,並開始開採礦石,而導致了其他人士的加入。

在戰前的亞洲,Marsman是一家位於馬尼拉的大型採礦和土木工程公司。 它在菲律賓經營礦山,並期望在香港發展。 在1936年夏天,它邀請Hull先生(不確定他是誰)在殖民地尋找採礦的機遇。 Marsman後來曾在香港建立了空襲預防隧道(防空洞)網絡,該網絡在1941年因工程成本陷入了複雜的腐敗貪污案件。




在1936年9月23日的一封信中,Marsman Investment Limited的地質學家G H Newman先生報告了其調查結果。 Marsman對香港的一些採礦機遇(可行性)進行了初步審查。 其中包括蓮麻坑、馬鞍山、銀礦灣及青山。 在後述的安排下,Newman先生記錄了; 「這個地區包括位於Sui Hang(水坑?),Sai Shan(西山?)及南朗附近青山山嶺斜坡上的舊鎢礦。 這範圍值得進一步勘探“。 該信函附有地圖和該地區探礦許可證的請求(已不存在於公共記錄辦公室的當前檔案中)。



政府沒有完全完成處理對探礦許可證的要求,從而引發一系列證明文件的問題,終導致項目失敗。非正式的探礦許可證以信函的形式配發了。 在混亂中,政府中沒有人曾提過所需的探礦費或運作狀況。




  • Marsman的場合
勘探工作十分成功。 在申請採礦許可證後,總督會同行政局於1941年5月16日批准發放第12號採礦地段的21年採礦許可證。這包括青山東面的山坡,佔地491英畝。 地政總署尚未發現的事實是,採礦區包括DD132的第1724號地段,這是一塊沿斜坡底部延伸的私人土地。

隨著租約的取得,Marsman HongKong China Ltd. 利用現有的接駁道路,已興建的建築物、已安裝的機械及採辨廠開始採礦作業。 但是,正如1951年1月29日的信中所指出的那樣,“戰爭的發生暫時結束了所有採礦作業,直至現時才開始考慮重新開放礦場的問題”。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人可能曾以新工廠開展了採礦活動。 對該地區1945年和1949年航拍照片顯示了大規模露天採礦作業及戰前建造的建築物。 建築物的確切性質尚不清楚,但我們可以根據它們的排佈作推測。 有一個廣闊區域被清理,為大型建築物提供了一個平坦的區域。 這很可能是辦公室,倉庫或工廠。 左側(如圖所示)是一座獨立的建築,可通往道路。 這可能是炸藥庫,隔離的原因在於,盡量減少潛在爆炸事件中的損害。 在主要的空地前面是一座建築物,可能是「苦力排」或工人住處。 在主要建築物左側的建築多半是選礦址。 工人住處外的小樓或許是雷管倉或是發電機房。




礦床沿著山坡上的一系列平行的石英脈中找到。 當中蘊含黑鎢礦,鉬礦(mloybdeum),另外他們亦期望能找到鉍礦(Bismuth)。 Marsman採用的採礦方法計劃尚不清楚,但當時的實際做法是在較低的位置挖掘礦洞(adit)進入山坡以找到礦脈,然後上向地表開採,使礦石在重力作用下落下以便移除。 類似的方法也採用於針山和蓮麻坑。




戰爭結束後,Marsman準備重新動員,但他們並不太想這樣做,因為他們還沒有收到土地的租約。 採礦租約於1951年5月在地政辦公室組織,並且已由雙方簽署並分割好,但尚未簽發。 註冊總署1951年7月23日的備忘錄中確定了其他問題,這些問題包括:




- 租約開始日期一直為空白,也沒有記錄去標明已達成的協議。已建議為1941年1月1日;
- 目前尚不清楚邊界和調查費是否已支付;
- 目前尚不清楚早前的探礦費是否已經支付; 及
- 根據地政總處文件中的會議記錄,DD132的第1724號地段不是官地,而是私人持有,儘管它已包含在採礦許可證中。




此外,農業,漁業和林業局局長要求增加額外的規例,以保護現有的森林和供水。

到1951年夏末,人們注意到總督沒有簽署Marsman的租約副本。 此外,非法採礦者在礦區內活躍,他們提取黑鎢礦的方法污染了當地的供水。





1952年初,勞工處處長審查了情況,並製定了解決問題的計劃。 關於付款,Marsman有銀行收據用於支付土地測量,印花稅和52美元的租金。 假設後者根據租賃要求覆蓋已興建的建築物。 至於簽名的缺乏,這被歸結為與總督Geoffry Northcote退休和Mark Young爵士的新任命過度時期相關的混亂。這是適當的解決。



1952年,政府正在準備一套新的採礦租賃條件,這些條件將把採礦管理集中在礦務總監(政府部門)手中。 及後勞工處處長取得Marsman的非正式協議,將會發出新的租約條件,但有關租金,開採的礦石,特許權使用費等事宜,將採用原1941年的條款。



1952年3月17日,已協定的提案正式轉交給Marsman,指示他們應該立即佔據該地並控制非法採礦。 四日后,Marsman確認該新安排可以接受,但他們要尋求了解新條件將包含哪些內容以及澄清在戰爭期間地稅的付款情況。




1952年5月出現了一個新問題。 1950年12月1日,英國軍隊在憲報刊登了一個新的坦克射擊場--夏村坦克靶場。 當時沒有意識到該範圍包括分配給第12號採礦地段的土地。鑑於該靶場範圍僅在12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使用,英國部隊要求採礦在此期間暫停。




顯然,這不是一個實際的解決方案,因此提出了一個新的提案; 所有建築物,倉庫,地下工作的隧道入口都需位於坦克靶場範圍的邊界之外。 鑑於所有採礦工作都在地下,所有礦工應該都不會在危險區域上。 1952年6月,礦務總監寫信給Marsman,要求他們遵守這一修訂後的安排。 他們還希望Marsman確認戰爭部門不會因其活動而對任何傷亡負責。 Marsman沒有回應,因為它有更多的基本問題需要解決。



1952年夏天期間,Marsman對其香港業務進行了審查,並決定關閉該業務。 1952年9月26日,它致函港英殖民地政府,要求確認其可以將其於針山(採礦地段第9號)和青山(第12號採礦地段)的採礦權轉讓給Messrs Hoong Foo礦業有限公司。 政府不反對轉移。




針山最終於1956年1月20日轉讓給Yan Hing Mining Company Ltd(後來的針山仁興礦場),售價為230,000港元。 然而,青山仍由Marsman擁有。

  • 非法採礦
1952年7月,當地村民寫信給T G Strangeways--農業,漁業和林業局局長,抱怨說,每天約有40-50名非法採礦者在山上工作並污染灌溉用水。 許多工人來自當地的Sun Wai Chai村,經過與村長的討論後,他們停了下來,但結果只是被其他村莊的礦工所取代。



在該地出現了兩種形式的非法採礦,從礦脈中挖掘礦物,並在軟頂土壤中淘汰礦物。 後者需要以水沖洗以篩出重礦物,導致沉積物釋放到溪流水中。 這使得水源不適合以灌溉田地和飲用。




通常情況下,非法採礦者將以三人小組的形式工作,挖掘和篩洗礦石。 在平常的工作日,他們將收集三斤或1.8千克的黑鎢礦以及少量的赤鐵礦(hematite),磁鐵礦(magnetite),鉬和石英。 這些礦石,他們每天以10港元的價格賣給買家。 礦工每人每天賺10港元,而半技術工人的平均工資為5港元-6.5港元,1952年為非技術工人則為3.5港元至5港元。



儘管要求警方提供援助,山坡上的情況仍然持續惡化。 隨著礦石價格的高峰,村民們現在生活在干擾下以及戰前Marsman建造的住處旁。 1952年夏末,非法採礦和水污染持續增加。到1952年11月,E B Teesdale先生,即D.C.N.T. ,並不快樂; “我對這個自1951年以來廣泛非法採礦的採礦區的狀況非常不滿意”。 他希望採礦許可證持有者糾正這種情況並恢復造成的破壞。 地政專員提醒E B Teesdale先生,採礦租約沒有義務恢復他人造成的損害,特別是損害未來採礦作業的丑聞。



如T G Strangeways所述,山坡已淪為一個"徹底一片狼藉的廢墟”,直到1952年10月17日警方突襲,30名當地人因非法採礦被捕,並被帶到大埔的長官處。 Marsman還設法清除了剩餘的「自由人」並對當地實施保安措施。




但Marsman還沒有礦場的完全擁有權。 根據馮(Fung)氏家族持有的第1724號地段,唯一通往山坡的通道穿過了農業用地。 1952年初,當Marsman嘗試建立新的辦公室和宿舍時,道路被堵住以防止通行,並被告知他無權越過私人土地。 從上圖中可以看出,道路和所有建築物都在有爭議的地段內




在戰爭前與馮(Fung)氏家族達成了一項協議,該家庭通過其財產和採礦地段12號所覆蓋的土地,在三年內獲得了3部分稻田加上約4,000美元,為期3年。 其後馮氏家族不再承認該協議,又要求在五年內支付105,000港元的費用。 Marsman認為費用過分高,並要求屏山(Ping Shan)區民政事務專員對案件進行仲裁。 馮氏拒絕討論這個問題,而民政事務專員則表示他沒有權力解決這個問題。



1953年末,Marsman注意到,馮氏家族已經將1724號地段的一部分出售或出租給Vermicelly&Soy Products Factory,用於其新設施的運營。該工廠連同第1724號地塊侵入了第12號採礦地段,損害了Marsman對該地的權利。

政府再次被推到了一個角落,到了1955年底,他們正考慮關閉(Re-enter,即收回工地和取消採礦許可證的術語)採礦區的選擇。 1955年12月,註冊總署署長訪問了礦區,以了解情況。他於1955年12月28日報告了他的調查結果。他證實,唯一進入礦區的途徑是DD132的第1724號批次。他指出,“我們現在面臨的情況非常不理想。承租人無法在不能進入的情況下發展,但如果我們關閉(Re-enter)非開發區,我們將留下一個沒有人會想要的採礦場“。他又確認麵條工廠是否已獲得授權。




到1956年夏天,政府的選擇範圍已縮小,即:Marsman放棄租約,關閉和終止租約、或;如果有確認的礦體,則恢復那私人土地以提供通道。

1954年末,Marsman委託Nippon Mining Co. Ltd. 準備研究如何開發該礦,以及Nittetsu Mining Co.研究礦石的範圍和質量。 這些報告於1954年11月提交,其主要建議是進行額外7個月的勘探以確認礦體。 當這些報告最終於1957年6月提交給政府時,礦務總監J H Knapp先生總結道,“在該地段採礦不會有利可圖,因此政府沒有理由恢復土地,為被許可人提供通道”。




  • 折服
隨著繼續於討論採取最佳方法,在1958年1月“現在出現了一種新情況”。 軍方希望擴大廈村/青山射擊場,佔據剩餘的第12號採礦地段。該靶場僅在星期二,星期四和星期五使用,並確認這項安排不會影響礦井的運作。 由於第12號採礦地塊的租約在短短三年內到期,即使礦場仍有用處,軍方亦會反對前景不大的租約續期,因此任何進一步的開支都是徒勞。




在沒有透露新的軍方要求的條件下,開始與Marsman就放棄採礦租約展開了非正式會談。 在1958年8月18日致政府的一項提案中,Marsman準備放棄採礦許可證,條件是政府需保證"將按照協議第9條的規定,由H.M's 政府指定的測量員進行全面和公平的公正賠償估價"。 該公司隨後指出了一些阻礙了他們繼續開發的因素:




- 1941年至1945年間44個月的軍事佔領;
- 由於民政事務處專注於屏山新建議的機場發展,延誤批准;
- 採礦租約內包含私人土地的困難和無法進入; 及
- 與 “自由人”礦工清理和維護安全相關的額外支出

到了1959年8月,達成協議,Marsman將放棄採礦許可證,政府將償還所有收到的地稅,總額為17,414.49美元。 地稅的還款於1961年1月6日在財務委員會獲得批准,該地段於1960年1月27日,即在沒有任何合法採礦的情況下,大約19年後頒發許可證被移交。




  • 現時礦場處
今天,陡峭的山坡兩側覆蓋著灌木叢,除非你仔細觀察,否則你可能會錯過以前採礦活動的跡象,但它們仍然存在。 探索需小心,因為這裹有坑洞及回填空洞可能會崩潰。 沿著山坡大致平行的線條,你可以看到已定位的礦脈和非法採礦者提取的礦石。 工作由良景邨延伸至礦山村上方,距離約900米。 在灌木叢和溪流兩側可以找到通常只有幾米長的短礦洞。 這是礦工們試圖找到礦脈或從軟質岩石中挖掘礦物礦石的地方。

在山坡上可以看到破碎的岩石碎塊,而在山路上可以看到石英脈。


礦脈以70度角傾斜,在靠近溪流交叉口,您可以看到挖掘工作是如何沿著礦脈進入山坡的。


作為是兆隆苑開發項目的一部分,與礦山相關的所有建築物都被拆除,雖然小型建築的底板在行人路徑的一旁還是是可見的。




由於大部分採礦工程發生在太平洋戰爭之前,因此沒有生產記錄。 沒有人知開採擴展到多大規模以及開採了多少礦石也是未知數。 Marsman現在仍然在菲律賓作為Marsman-Drysdale集團運營,專注於食品工業,採礦和房地產開發。

至於青山,Marsman在新嘗試上賠錢,政府亦未能創造新收入,但幾百名"自由人"礦工賺取了足夠的現金,讓他們度過了1950年代初期。 也許這證明了香港的創業文化。




2 則留言:

  1. 非常精彩. 有時間要跟你路線探下, 另有街坊說, 蝴蝶灣再往龍鼓灘方便, 現港珠澳橋位那裏, 也有採礦活動, 還要每年向政府買牌照, 是不型的採礦活動,不知你清不清楚, 採到的白石(石英) 會經海邊運走, 當年沙灘鋪滿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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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閣下所言甚是。我手頭上有數幅香港礦藏地點的地圖,故在早前已得知閣下所講的一帶(約青山南/西南一帶)確實有數個石英(還有高嶺土)礦場...但因我暫未曾進有興趣進一步探究這些礦場的相關資料,故對此數個礦場所知不多。我在早年亦曾到訪上址一帶,只粗略探遊一帶已見非常多粗石英岩脈(及一些高嶺土露頭)...但事實上,因石英、高嶺土類等的非金屬小型礦場極多(數十個),因無礦場的詳細資料、及我仍有極多的探尋計劃待行,故這些礦場(包括其他已知礦場)也暫未能在此網站中提及。這些小型礦場應會放到探尋「時間表」中的最後部分,大概仍需數年或更多的時間...總言之,謝謝你的留言回覆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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